太輕易的獻出自己 四段戀情均失敗

Jan07

太輕易的獻出自己 四段戀情均失敗

  【傾訴人】海玲 女 26歲 公司職員

  先從第一段感情開始說吧。我和葆軍是通過相親認識的,那是2004年年底,我對他談不上喜歡,但也不是很討厭,家人對他還算比較滿意,而我又一直很聽爸媽的話,親事就這麽定了下來。

  之後我們隻是偶爾聯係,半年後,他家催著結婚。我同意了。那年我22歲,葆軍比我小1歲,還不到法定的結婚年齡。他家人不想花錢,而我也因為他家沒房,不想領證。當時我提了個條件,三年內,他家必須把房子蓋了,否則不要提領證、要孩子的事。

  婚前沒感情,從認識到結婚,我們總共也就見了三次麵。婚後我對葆軍也一直沒什麽好感,總是看他不順眼。後來我就出去打工,在我們縣城裏的一個酒店上班。我不常回家,也很少跟葆軍聯係。其實那時我就已經有和葆軍分手的念頭了,但因為之前跟他有過三年的約定,所以分手的話我從來沒提過。

  但是他家裏人耐不住性子了,2006年5月,他們一個電話接一個電話催我回去。後來幹脆直接來酒店找我,話不投機,我們就吵了起來。他們讓我回家跟葆軍把結婚證辦了。我拒絕了。他們就認為我一定是做了什麽對不起葆軍的事。走之前他們撂下一句話,讓我不用回去了。說實話,我沒當真,以為隻是兩口子吵架,根本沒往心裏去。

  三個多月後,我回去,一進婆家門,我就感覺氣氛不對。我和葆軍住的那個屋,原先掛在牆上的結婚照不見了。我說要拿幾件衣服,可葆軍冷冰冰地看著我說:"你走可以,但一根針都甭想拿走。"後來我們就吵了起來,話裏話外他和他家人似乎已經認定了我紅杏出牆,但我發誓我沒有。他家人的聲音特別大,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後來我什麽也沒拿就走了。

  這就是我的第一段感情,說是談了,也沒談,但婚姻卻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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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7日,歸檔到目錄失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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