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如果分手了 情沒了要房何用
Jan07
有一天如果分手了 情沒了要房何用
一個二十九歲的女子,來到我的節目中,她想離婚。
她和老公結婚四年了,日子一直過得還算不錯,但是前不久的一件事情,讓妻子堅定地想逃離這個家!
這件事情和房子有關。
他們倆結婚之前雙方父母湊錢給他們買了一套房子,其中女方父母出資二十萬,男方出資十八萬。
很快,兩人就領證結婚了。
這女孩子比較糊塗,結婚之後從來沒有見過房產證,也沒有問過,因為她打心底認為這個房子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可就在前不久的一天,兩人吵架了,妻子一著急就說了句離婚,沒想到丈夫竟然說:“離婚可以,可是房子沒你的份!”
女孩子蒙了,然後去谘詢律師,結果讓她快崩潰了:房子是在領結婚證之前買的,寫的是丈夫的名字,單從法律上來說,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當時女孩子出過錢,那麽這房子就要算是男方的財產,和她沒什麽關係了。
女孩子突然覺得很傷心,本來就是一句玩笑說離婚,結果這一折騰,她還真就想離婚了!哪怕這房子不給自己也無所謂,就算是自己在這場愛情的大裏賭輸了。
從那天開始,女孩子回娘家了,再也沒有回過那個曾經溫暖的家。
節目現場我問這位男士,想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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