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與寫的變遷》片段摘抄

Ja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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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寫得慢,讀得也慢;今人寫得快,讀得也快。我知道有些行業,是需要培養速讀技巧的,美國大律師李·貝利的名著《舌戰手冊》中,就有專章討論速讀技巧。舉個世俗的例子,如果閣下花了錢去按摩房,你肯定不願意對方用過於麻利的手法,三下五除二地把你打發。既然你是在享受生活,不管世道如何推崇速度,你都不想減少享受的時間。再以圍棋為例,那些每手棋能夠用半小時而不是一分鍾來思考的人,棋力總是更高一些。馬克思每年都會讀一遍《荷馬史詩》,毛姆也會定期閱讀莎士比亞,難道我們可以嘲笑他們的閱讀效率低下?正是這種享受日光浴似的閱讀,恰到好處地成全了他們的優秀。麵對美妙的文學作品,讀得快不是本事,讀得慢才是能耐。

  這是一個資訊時代,信息強權派生出一種風卷殘雲的閱讀傾向,結果,越來越多的讀者,竟至越來越習以為常地用對待信息的態度麵對文學。這種態度的表象之一,就是一種“關鍵詞”狂潮。我說的不是學術論文中的關鍵詞——雖然我對這類通常抹在文首的“關鍵詞”從無好感——而是比喻性地暗指一種尋覓文本關鍵詞的閱讀傾向,類似律師從卷宗中找到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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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6日,歸檔到目錄優美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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