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青春,幾多荒唐

Ja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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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對現在的我來說,是越發的不喜歡了。太多太熾烈的陽光,太多太急躁的雨水,仿佛就那麽著急想把一年的全耗完一樣,終是覺得太多了。盛夏的色彩,總是如濃得化不開的油畫,絢爛,卻很多都太顯突兀,到不了淡妝濃抹總相宜的美。

越長大,越慢慢的明白,為什麽青春期的孩子總是那麽喜歡夏天,為什麽那麽多的青春戀情都習慣把發生時間訂於夏季。夏天,於青春而言,是最好的代名詞,足夠的閃亮,足夠的炫目,也足夠倉促。竟然細細想來,是最適合道別的一個季節,那麽強烈的傷痛離別,在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光。

猶記得,也是有覺得過夏天美好的,那是初中的時候,聽林俊傑和他的小師妹甜甜的唱《被風吹過的夏天》,別有一番風味,而現在,卻是早也道不出那種感覺。那時候的我們,剛剛懂事一點點,喜歡捉弄同桌,習慣在早讀的僅僅20分鍾裏,補齊昨晚沒做的作業。那時候的我們,心裏或許剛開始有了一個人,每天偷偷的看他上課的樣子,或是睡覺的樣子,或者他作業上留下的樣子。那麽那麽多年過去,你初中喜歡的那個人怎麽樣了?

那時候的我們,小心翼翼的喜歡一個人,雖說一堆姐妹都知道,但卻都是小心的保護著彼此心裏的秘密。可卻每時每刻都是隻能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那個人,剩下的餘光,也就用來關注朋友喜歡的那個人了。那時候的我們,會趴在宿舍的床上,八卦今天誰喜歡的人做了什麽,有沒有看見她呢。雖說藏得那麽小心,可於喜歡的人,旁人怎麽會看不出來呢,隻是多多少少而已。

流言和八卦在那時的年紀和歲月,正是最易瘋長的時候,有時,那會成就一段沉寂的戀情,而更多的時候,是讓人更小心更深的藏匿起自己的心意。於是一個青春,我們隻是用來成就了自己的暗戀,無需別人可憐,因為我們總知道在支撐不下去的時候顧影自憐,然後繼續任由時間流走。

印象中,那時候好像最多的就是夏天,操場上揮汗如雨的男生,晚自習時吹過教室窗戶外的風,還有我們一包一包往宿舍提雪糕。從小說中開始認識的愛情,是那麽容易發生,那麽容易讓人感受到幸福悲傷。一個眼神,一句話,一件小事,就足以占據我們的大腦,夠我們費上幾天的時間去推測幻想。

曾經也以為,我們喜歡一個人就會一直喜歡下去,就像荷妮對勝祖說的,如果喜歡一個東西,心是會砰砰砰的跳的,隻要你在這裏,我就從來沒想過我還能去哪裏,還需要去哪裏。那時候的我們,到底是在以什麽樣的姿態在成長著,我們,難道不是追隨著自己心意在選擇成長嗎?後來,卻發現,其實真的愛得那麽深和強烈的人是不適合和你共同到老的,過日子,總是平淡溫暖好過驚心動魄。

有人說,青春時的愛情驚雷一樣,絕對,突兀。像初學繪畫的小學生,桃紅,草綠,用得太過純粹,紅就紅到明豔灼人,綠就綠到漫漶無邊,不留白,不後退,隻會一筆又一筆地添。到後來,才驚覺,是白辛苦一場。

曾經坐在一個教室,坐在同一張桌子,睡在一個房間,如今卻散落天涯的人,你們到底怎麽樣了呢?想起的時候,總有太多的畫麵閃過腦海,那些都是我現在能憶起的為數不多的臉,停留在那段時光裏的臉。那一年,問同學朋友一人一毛錢的要,隻是為了讚足24毛等平安夜的時候買一顆許願果,可我記得,分明我們每次都是因為晚自習,後來那些辛辛苦苦要來的一毛一毛小鈔,不是被我們買吃的了,就是坐公車了。

現在聖誕節再沒興趣,偶爾覺得應節買個蘋果吃,卻再沒有那時的喜悅與期待。

人生最好的時光裏,總會犯些錯或者傻,總是無規矩無方圓,一條道走到黑,即使撞了南牆,也不一定會回頭。好好的書不讀,好好的路不走,偏要混一群朋友去發瘋,或七拐八拐的跑去河邊吹風。其實又有多少的不一樣?隻是一意孤行認為得遵從自己內心,總得那樣才值得。

都是這樣吧,總要繞過那麽長的路、那麽多的橋,到最後,才有了釋然,才有了這內心的清朗自在。回頭想想,也不為過吧,青春,畢竟是人生才開場。剛開場,自然緊張,自然做不到張弛有度,自然是拿得起卻還不能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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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6日,歸檔到目錄經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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