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舍與抉擇誰之重

Ja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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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從字義上講,取與舍之間是個很平常的動作。
  
  俗話說,拿得起放得下,還有雲,取之有道,棄之有理。人的一生,林林總總該經曆多少回數不勝數的取舍,小到生活裏日複一日為穿著打扮、飲食材料繁雜的挑選;大到人生中暑去寒來對學業考試、履曆人生變通的琢磨;人們無時不在取舍之間徘徊,在意也好不經意也罷,都在適應與不適應中抉擇。
  
  毋庸置疑,抉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老話說,一失足成千古恨,看來抉擇的是自己,恨得還是自己。如果說買了件上當的物件唏噓不已,還有退換保修的可能,那麽,往往有許多事情是做了以後不可逆轉的,隻能在隱藏的記憶中想往後悔藥了。
  
  取舍絕大多數是由自己完成的。即使是小小頑童,高興滿足了就笑,不高興不滿意就哭,這種原始的高興與不高興,決定著初始的取舍,當然,取舍的抉擇權往往自己左右不了,得看父母的安排。再大些,自主權或許多了點兒,幼稚的選擇可以逞一時之快,但後果往往是‘屁屁’難免受苦,原始的取舍承受著沒有抉擇的選擇。
  
  有人管著的取舍是痛苦的。至少在成年以前,這樣的取舍會隨時相伴,偶爾得到表揚,隻能證明你的取舍適應了一個特定的範疇。忽然有一天,得到“翅膀硬了”的評語,還真的褒貶難測,但有一條可以認定,至少已經長大了。
  
  取舍的概念是有規矩的。一旦突破了這個框框,就會受到人們與世俗的指責,紅與黑在人們的眼中是色彩的凸顯,如果遇到色盲就另當別論了。就拿到了婚嫁的年齡來說,幾千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雖說沒了市場,但隱綽的餘威還在。長大了又如何?有幾個在取舍之間不與父母溝通呢,又有幾個豁出來與家裏鬧得不可開交呢。好在現在這事兒自己可以做主,冒著‘寧可嫁錯郎’的風險博它一把也是可以的,但以這樣的意願決定取舍,付出的也忒大了些。
  
  取舍有時是由外力決定的。一個層次有一個層次的規則,雖說‘學而優則仕’傳統與現實都在遵循,但邁過這個門檻走捷徑的大有人在,不見得有多高的學曆,取舍,在一定意義上隻對常規起作用。底樓,頂層,中層,這是住房,資曆,上級,下級,這是職場。住房的順序可以因經濟實力的購買而改變,職場的規則則是一個複雜的係統,不是簡單的“一蹴而就”的。明白了這個“道理,”有些事情就頓覺了,相應也就平靜些,生活也就平和些。有些潛規則,或許會是小時候經曆取舍的放大,是‘小家’往‘大家’的過渡,有個‘領導與被領導’的影子還在隱形著,最後會導致見怪不怪的無奈。有一條是明晰的,家裏家外的“家長”是有抉擇權的。
  
  往往也有“一根筋、不識好歹”的逆流而上,堅持大眾的取舍觀,也出現了“敢把皇帝拉下馬”的事例,這當然是鳳毛麟角,但他匡扶了正義,外力的抉擇還真得‘讓位’於公認的取舍了!
  
  取舍還是自己做主的好。人們都這麽想,如果這麽走下去該多好。想起了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私奔,想起了崔鶯鶯與張生的偷情,這是堅持自己取舍信念的先驅。到頭來,才子佳人史記有載,普救寺鶯鶯塔成了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標誌,倒是紅樓林妹妹,滿懷憂鬱葬花釋懷,化作個悲悲戚戚受製別人抉擇的絕世香魂。
  
  為自己的取舍錯了也不打緊。“吃一塹長一智,失敗是成功之母”,這些都是為取舍付出的經驗總結,哪怕這種取舍是個人還是大家決定的,這其中有的還付出了血的代價。知錯就改,這是堅持己見持之以恒到達彼岸的可貴之處。
  
  取舍在先,抉擇在後,抉擇取決於取舍的立意,取舍是抉擇的前提,看似最終抉擇是事情的落腳點,但抉擇是為取舍服務的。“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凡成大事者,那個不是取舍自定,管他東南西北風,我自巋然不動。如果加上大家的智慧,修正前行的偏差,那是再好不過的,這更是智者勇者堅持取舍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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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6日,歸檔到目錄經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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