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歌風情

Ja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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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情歌總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

這是〈老情歌〉裏的一句歌詞。

午後的陽光也慵懶,點上一杯咖啡,坐在靠窗的位置,是傾灑的點點光斑也好,是品味的絲滑透徹也好,這一刻,盡收眼底的是這城市的風光大好,這一刻的我,是榮幸的。

如果…再來那麽一兩首老歌。

不用文藝的歌詞,直白就好;不用精湛的製作,真實就好;不用演唱技巧的高超,投入就好。

直白,真實,有感情。這就是我喜歡老歌的原因。

風情萬種,你愛哪種。

百種柔情的流行樂,侵之入髓的搖滾,媚骨多姿的爵士。

我的偏愛,隻有老歌。

年紀大了,也學人家開始念舊了。

老歌老歌,唱的那些個年歲,縈繞著心尖浪口的塵封記憶。

熟悉的曲調還在,你是否和我一樣,透過音符,抬首看見的是一幅幅黑白交錯的畫麵。

隻有記憶,是真真切切屬於自己的,盡管知道不要做個活在記憶裏的人,告訴自己向前看。

可是心也會累,不是不想往前飛,隻是當一個人時候,靜默中,那些個故事中糾纏的人和事,你們還好嗎?

你看年輪的轉動,看滄桑的變化,請定格這一刻,我願卸下裝甲,我願褪去偽裝,做真實的自己,誰人一生沒憧憬,曾經對未來的憧憬,不知想在曾經的心情。

十七歲,參加歌唱比賽,一路綠燈,等終於有機會可以站上舞台的時候,臨陣又被換掉。我不覺得多麽委屈,再沉默的時候,似乎就真的比別人懂得多。

二十歲,喜歡的男生跟自己告了白,於是心口長出了小花,整整盛放了一夏,也隻是一夏。懵懂的青蔥歲月,牽著的手都很小心翼翼,純淨的不像話。

二十五歲,我大學畢業,麵對朋友的東奔西走,我選擇了留校,這是一個穩妥的決定,從此做了一名講師、也開始了平淡生活的我,事實證明,這個選擇有多麽正確,求得一份浮沉中的安逸,我樂在其中。

今年我三十歲,工作了五年,談了一場刻骨銘心的戀愛。

家是什麽樣子?我想不明白,撫平他眉間的褶皺,我說我們結婚吧。他側頭,寵溺的笑道,好。

於是,我知道了,跟所愛的人在一起,哪裏都是家。

我說情人確是老的好,曾經滄海桑田分不了。

這也是〈老情歌〉裏的一句歌詞。

扣人心弦的旋律,銘記於心的故事,不因時光衝淡,不因老去褪色。如渲染開來的墨暈,隱匿在心底,一滴泛濫,一紙成災。慶幸的是,初心沒改變,我還是那個我。

靜怡、自然的我,沒被染色的我。

暖色的光照最是醉人,忙碌中,也會有那麽的一刻閑情,停下來,點一杯咖啡,品一首老歌。

如涓涓流水娓娓道來的詞意,唱的那是一個來日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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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6日,歸檔到目錄優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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