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成果獎勵辦法

Jan05
  科技成果獎勵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科研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進步,充分激發廣大科技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創造性,根據有關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獎勵範圍

  第二條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獲得科技進步獎的。

  第三條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獲得技術創新獎的。

  第四條利用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獲得有關基金的。

  第五條對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進行改良革新並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第六條對公司經營發展有影響並給公司帶來實際經濟效益的發明、創造或者獲得發明獎的。

  第七條通過國家或省、市級產品技術鑒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條科技成果獲得國家、省、市重點新產品認證的。

  第九條科技成果獲得國家或省、市立項的。

  第十條圍繞科技成果,給公司帶來經營性或管理性資質的。

  第三章獎勵標準

  第十一條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給予30000元獎勵;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給予20000元獎勵。

  第十二條獲得國家級科技創新獎,給予30000元獎勵;獲得省部級科技創新獎,給予20000元獎勵。

  第十三條獲得國家、省各項基金的,獲得基金數額扣除相關費用後按10%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對圍繞與公司經營發展有關的科技成果或技術進行改良或革新,給公司帶來實際經濟效益的,給予1000元獎勵。

  第十五條對公司經營發展有重大影響並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發明創造給予3000—5000元獎勵;獲國家發明獎的給予10000元獎勵;獲省、市級發明獎的給予5000元獎勵。

  第十六條獲得國家級重點新產品認證的給予5000元獎勵;獲得省級重點新產品認證的給予3000元獎勵,獲得市級重點新產品認證的給予1000元獎勵, 這篇關於公司科技成果獎勵辦法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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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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