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

Jan05
  關於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

  近年來,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各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下,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持了平穩態勢。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使用數量劇增,使用範圍日益擴大,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安全隱患不斷出現,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條例》)和《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浙江省《條例》)的出台和實施,為我市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提供了法製保障。為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建設“平安浙江”的戰略部署,切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政發[2004]21號),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形勢,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努力構建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體係

  (一)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種設備是國民經濟發展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不僅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麵發展的重要內容,更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建設“平安建德”戰略部署的具體體現。各有關部門和廣大企業,必須進一步提高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圍繞省委建設“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設“平安建德”的戰略部署,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以防止和減少事故為目標,加強製度建設,落實各項責任,強化安全監管,構建體製健全、職責分明、運行高效、管理科學的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新體係。 這篇關於關於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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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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