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調研報告

Jan05
  建築市場拖欠工程款問題由來已久,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勢,此問題的蔓延不僅嚴重影響了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惡化了社會信用環境,還導致了企業拖欠農民工資的加劇,影響了社會的穩定。這個問題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2003年11月,國務院在全國範圍開展了大規模的清理整頓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活動。XXX地區根據上級安排與部署,也在全地區範圍內開展了工作,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地區的建築市場趨於規範。在開展工作的同時,地區建設部門對全地區八縣一市的工程款拖欠問題進行了調研,獲取了翔實的數據和具體的情況。

  一、地區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的基本情況

  建築領域的工程拖欠款,是指發包單位(業主)在報告期未按合同約定向建築企業支付工程款,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後應支付的工程款項。

  經過調查,截止2004年6月30日,全地區共拖欠工程款達1.567億元,拖欠2003年以前的農民工工資244.9萬元。其中,XXX市2760.85萬元、庫車縣4282.03萬元、拜城縣2229.9萬元、新和縣880.06萬元、沙雅縣63萬元、溫宿縣1073.5萬元、阿瓦提縣763.08萬元、烏什縣371.21萬元、柯坪縣351.81萬元、地直單位2899.2萬元。通過調查,我們發現近幾年來拖欠工程款呈如下一些特點:

  1、拖欠工程款的數額逐年增加,許多建設項目工程款久拖不結。最為突出的是房地產開發項目。許多公司由於工程款久拖不還,部分已成為呆死帳。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發展。

  2、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問題相當突出。主要表現為許多政府部門在未落實資金情況下,先行建設或擅自變更設計,擴大建設規模而導致資金不到位形成拖欠款。

  3、債務鏈拉長,形成了大量“三角債”。目前,一方麵是建築總承包企業被大量的拖欠工程款,另一方麵建築總承包企業又拖欠分包企業的工程款,材料設備供應廠商的購貨款,農民工工資和國家稅款、銀行貸款。大量“三角債”的產生,引發了多頭的債務糾紛,造成了社會信用關係的極大扭曲,還掩蓋了因建設資金不足,而盲目建設的問題,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這篇關於關於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調研報告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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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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