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意見

Jan05
  機關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意見

  根據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有關規定,為了更合理地解決幹

  部、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下同)的一些特殊生活困難,

  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誓利費使用問

  題,作如下規定:

  一、使用範圍

  (一)幹部、職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嶽父

  母及完全依靠幹部、職工供養的未成年的或喪失勞動力的

  弟妹及其他親屬病重、負傷、病故的困難補助。

  (二)幹部、職工的家庭特殊困難補助,即:遭受意外

  災害的困難補助。

  (三)用於幹部、職工集體福利的開支。

  (四)幹部、職工患病慰問品的開支。

  二、補助原則

  幹部、職工的福利費主要用於幫助解決幹部、職工的特

  殊的生活困難,對於幹部、職工的家庭確屬生活特殊困難

  的,堅持“困難大的多辛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的原則,

  從嚴掌握。

  三、補助數額

  (一)幹部、職工因公負傷、病重、手術住院,補助數

  額掌握在2O0元左右;慢性病患者根據實際困難情況可適

  當增加補助數額。

  (二)幹部、職工的家庭遭受意外災害,視情補助,補

  助數額另行研究。

  (三)幹部、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完全依靠幹

  部、職工供養的未成年的或喪失勞動能力的弟妹及其他親

  屬病重、負傷、視情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數額掌握在100

  元左右。

  (四)幹部、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病故時補助200

  元;幹部、職工的公婆、嶽父母病故時補助100元;完全

  依靠幹部、職工供養的未成年的或喪失勞動能力的弟妹及

  其他親屬病故,補助100元。

  (五)慰問品數額掌握在100元左右。 這篇關於機關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意見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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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相關的標簽:意見 問題 使用 福利 機關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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