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體製的探討

Jan05
  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體製的探討

  進入新世紀,我們的行政改革麵臨著新形勢和新任務,而整個行政改革在國家方方麵麵改革中處於一個關鍵的位置。去年,溫家寶總理曾經講過:“行政體製改革在各項體製改革處於關鍵位置。如果這項改革不搞,就猶如一馬當道,萬馬難以前行。”總理的話很深切地道出了行政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新的實際情況下,鼎湖區委、區政府作為基層黨委、政府,必須要切實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努力提高黨委、政府的運作水平。因此,要認清形勢,深化行政體製改革,要達到一個核心目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體係。

  一、準確把握建立和完善行政體製改革的目標定位

  從曆次改革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行政改革的目標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第一個特點,高度重視行政體製改革與市場經濟體製改革的協調性。我們緊緊抓住了政企分開和轉變政府職能這個重點。特別是從1998年以來,我們把轉變政府職能看作行政體製改革的核心環節。

  第二個特點,高度重視精簡機構,裁減冗員,理順關係,優化結構和規範政府行為和提高效率。這是改革的一個常規性任務,所以曆次行政改革都特別強調這一點。

  第三個特點,高度重視公務員素質能力建設。因為行政體製改革的最終目標要實現政府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製化。理順各種關係當然很重要,但在各種關係理順的情況下,如果公務員的素質能力沒有得到提高,我們要做到民主化、科學化、法製化和高效化也比較難。所以從1998年開始就強調提高公務員的素質能力。這是改革的明顯特點。

  當然,以前的行政體製改革在目標定位上也存在著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

  一是在改革目標中,迄今沒有提及行政體製改革與政治體製改革的關係。在改革實踐中,對於一些與政治體製改革密切相關的重大問題,也沒有給予應有的關注,更缺乏科學的製度設計和有效的改革措施,從而導致行政體製改革在某些方麵沒有突破性進展。 這篇關於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體製的探討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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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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