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

Jan05
在博弈論中有一個經典案例囚徒困境,非常耐人尋味。“囚徒困境”說的是兩個囚犯的故事。這兩個囚徒一起做壞事,結果被警察發現抓了起來,分別關在兩個獨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裏進行審訊。在這種情形下,兩個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或者供出他的同夥(即與警察合作,從而背叛他的同夥),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與他的同夥合作,而不是與警察合作)。這兩個囚犯都知道,如果他倆都能保持沉默的話,就都會被釋放,因為隻要他們拒不承認,警方無法給他們定罪。但警方也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們就給了這兩個囚犯一點兒刺激:如果他們中的一個人背叛,即告發他的同夥,那麽他就可以被無罪釋放,同時還可以得到一筆獎金。而他的同夥就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並且為了加重懲罰,還要對他施以罰款,作為對告發者的獎賞。當然,如果這兩個囚犯互相背叛的話,兩個人都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誰也不會得到獎賞。

  那麽,這兩個囚犯該怎麽辦呢?是選擇互相合作還是互相背叛?從表麵上看,他們應該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為這樣他們倆都能得到最好的結果:自由。但他們不得不仔細考慮對方可能采取什麽選擇。A犯不是個傻子,他馬上意識到,他根本無法相信他的同夥不會向警方提供對他不利的證據,然後帶著一筆豐厚的獎賞出獄而去,讓他獨自坐牢。這種想法的誘惑力實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識到,他的同夥也不是傻子,也會這樣來設想他。所以A犯的結論是,唯一理性的選擇就是背叛同夥,把一切都告訴警方,因為如果他的同夥笨得隻會保持沉默,那麽他就會是那個帶獎出獄的幸運者了。而如果他的同夥也根據這個邏輯向警方交代了,那麽,A犯反正也得服刑,起碼他不必在這之上再被罰款。所以其結果就是,這兩個囚犯按照不顧一切的邏輯得到了最糟糕的報應:坐牢。

  在與其他企業打交道的過程中,我們不可避免地也會遇到類似的兩難境地,這個時候需要相互之間有足夠的了解與信任,沒有起碼的信任做基礎,切不可貿然合作。在對對方有了足夠的信任之後,誠意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沒有誠意或者太過貪婪,就可能鬧到雙方都沒有好處的糟糕情況。

  選團隊成員時,就像激流中要找同一條船上的人,一定要確定每一個人和自己往同方向走。也就是說,外麵已經這麽險惡了,一定不能找會背後捅自己一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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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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