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領導關係的四個不同層次

Feb20
一提起下屬和上司的關係,很多人都喜歡把它庸俗化。認為下屬和上司搞關係,就是巧言令色、溜須拍馬、結黨營私,是為人不齒、見不得光的事。其實,下屬和上司本身就是一種關係,是客觀存在的,不是想搞不想搞的問題,而是如何把它搞得更好的問題。
  
  按照孔子的理論,我們不妨也把下屬和上司的關係分為四種:共事、共求、共創、共享。
  
  第一個層次,共事。也就是說,上司和下屬的關係完全是工作上的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八小時之內,上司派活,下屬幹活。八小時以外,各回各的家,互不相幹。這是最簡單的一種關係。這種關係下,上司對下屬往往用稱職和不稱職來評價,下屬對上司一般用可敬不可敬來形容。
  
  第二個層次,共求。說白一點就是上司和下屬有共同的追求。這個追求包括工作上的追求,人生上的追求,或其他方麵的追求。有了共同追求,上司和下屬自然會有很多的共同語言,在共事的基礎上,可以一起謀一些事。能夠和上司共求的下屬,一般都是比較有思想、有主見,敢於表達自己的觀點,善於為上司出主意、想辦法的人。如果上司和下屬有了共同的追求,工作關係就會更進一步。上司會把下屬視為貼己,下屬會把上司看作知音,相互支持共謀前程。這種關係下,上司對下屬會用可重用和不可重用來衡量,下屬對上司則會用可信賴不可信賴來比較。
  
  第三個層次,共創。共創什麽呢?當然是共創大業。如果說第二個層次關係上,上司對下屬是任用,那麽到了這個層次,上司對下屬就是依靠了。如果說第二個層次關係上,上司重用的是下屬的才,那麽到了這個層次,上司依靠的就是下屬的德了。處於這個層次的上司和下屬,基本上沒有了上下級的嚴格分別。上司對下屬是絕對信任,言聽計從;下屬對上司是無比忠誠,肝膽相照。兩人可謂是同進退、共榮辱。這種關係下,上司對下屬會用可依靠不可依靠來檢驗,下屬對上司則會用可追隨不可追隨來度量。 這篇關於和領導關係的四個不同層次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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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20日,歸檔到目錄職場勵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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