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被認為是廢柴,我也要努力地活下去

Feb19

  作者:Emma艾小瑪
  
  小小時候,我是那種被認為是“廢柴”的小孩子。
  
  在三歲的時候,我隻會講一種南方的方言。家人送我去香港上幼稚園,卻忘記要提前教我講粵語和英語;我到了學校以後簡直是嚇蒙了,根本聽不懂同學和老師到底在說什麽,所以,根本沒法回應老師的指令,整個人顯得傻乎乎的。由於年紀大小,我根本就沒有外語的概念,還以為自己出了問題,不敢跟大人講自己聽不懂粵語和英語。當時,老師們委婉地建議我的父母帶我去醫院做智力和語言能力方麵的鑒定。醫生們對我的情況感到很困惑;有一位醫生確診我有智力方麵的障礙,建議我的父母送我去念特殊學校。
  
  家裏的親戚們對我媽媽的遭遇很同情,經常跑到我們家裏來勸說“幹脆把這個孩子扔回鄉下算了”“還年輕,以後再生個健康的”。他們以為我腦子有問題聽不懂,每次都毫不避諱地當著我的麵直接說,有個伯伯幹脆稱我為“廢柴”。雖然在4歲那年終於跨過了語言難關,但是,我的日子仍然沒有變得順利起來。
  
  小學的時候,我回到爸媽身邊,在某一線城市的外國語小學裏念書。老師們喜歡那種很乖巧,可愛,嘴巴甜,擅長跳舞唱歌,落落大方的女孩子;我相反,長得壯碩矮胖,膽子小,業餘時間喜愛在草坪上打滾和看課外書。音樂老師是一個年輕的女生,特別的討厭我。她畢業於某師範大學的鋼琴專業,畢業的時候剛彈到車爾尼740和肖邦練習曲;四年級的時候,我也剛好彈到了肖邦練習曲的這個進步。從理論的角度上講,我們的演奏水平應該是差不了太多的。可是,她卻格外喜愛當眾嘲諷我缺乏音樂天賦,說像我這樣的人注定是要一事無成的。
  
  有一次,我誇她的鞋子漂亮,結果,她大發雷霆,不僅跑去跟我爸媽說我不尊重老師,還去跟其他老師說我是一個心腸很壞的人,經常喜愛編造別人壞話。我拚命地跟所有人說我是被冤枉的,他們都不相信。同桌曾經很惡毒地對我說,“你成績那麽好還被老師討厭,那說明你是一個真正的討厭鬼。”
  
  我到底做錯了什麽呢?還是說,我真的是一個毫無用途的人呢?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我都被這個深深地困擾著。我想要去對抗現實,我不要去相信自己是沒用的人。事實上,我也隻能這樣去思考問題,否則,隻能轉身步入自暴自棄的道路。我很害怕走向那樣的道路,因為那樣,不僅人生很虛無,也自我驗證了“我是個廢柴”的事實。
  
  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我就對自己說,世界上某個地方一定聚集了許多像我這樣的人——不被大人喜歡,但是卻在某些領域有自己擅長的事情;隻要我願意努力地生活下去,就一定能找到自己的同類。所以,每次碰到自己想做又相對有天賦的事情,我都很認真地堅持做下去。有時候,我會覺得人有點點“卑微感”“自卑感”不完全是一件壞事,因為常常擔心自己是廢柴無法讓身邊的人幸福,所以才更加有那種要拚命的欲望;因為常常知道自己“不知道”,才會謹慎審視自己所做的事情。包括寫第二本書《你可以擁有你想要的生活》,雖然已經要出過一本書,我仍然寫的很小心翼翼,擔心會把事情搞糟。
  
  我把生命裏的事情分成了兩類,並且認為,如果不想變成廢柴,就必須對這兩類事情進行血刺。第一類是“難而無用”的事情,比如說我所學的專業,藝術,哲學,古典語言這一類的東西的。它帶來的物質收益是很未知,遠不如學寫代碼,會計,來的更實際;但是,它能完善我們的靈魂,讓我們有機會去讀更多的作品,從而變得更幸福飽滿。
  
  第二類的事情是“學了就能有收益”的事情,比如說各種小語種,會計,寫代碼,學好以後能靠它們找到一份體麵可靠的工作。甚至說,擅長忽悠客戶,寫PPT,也是很實用的技能。如果不想變成無用之人,那麽,第一類事情或第二類事情,總得擅長一件。
  
  我也會有想放棄的時候,然而,“要努力生活下去”的信念總能把我拽回來,使得我能夠繼續前行。我很感謝這個信念,它使我度過艱難,做出事業上的小小成就,遇見許多善良且有才能的朋友。對於曾經傷害過我的人,我覺得他們隻是不太能理解除了自己以外的事物,所以隻能用嘲笑去對待“跟自己不一樣的東西”。他們的存在對我而言,好像就是外麵的車水馬龍的噪音,有點煩,有點不可避免,但也就這樣了吧。
  
  在我看來,人們經常過度誇大努力做事情的難度,而忽略“不努力的生活方式”的代價。每天躺在家裏看電視劇,看淘寶,刷網絡小說和美劇,那麽,就得忍受著自己的身材日益發胖,為虛無的人生狀態而痛苦,也是一種很可怕的人生狀態。努力或許不能讓我們成為加繆,勳伯格,基辛或齊默爾曼。但是,不努力所帶來的的後果,也並非人人都能承擔的。
  
  在小孩子的世界裏,長得醜不夠乖巧的那些會被大人討厭和欺負;而在大人的世界裏,如果你不夠有錢長得不夠美,就會很容易被異性所輕視。做錯事情的不是那些被欺負的人,而是那些欺負人的家夥——擠兌比自己差的人,然後在現實和社交媒體中跪舔比自己好的人。人的價值的,根本不是由這些壞人所決定;人的價值,是源自於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創造了什麽有意義的事情,是源自於能否讓自己所在意的人感到幸福。所以,在我看來,任何一個努力為他人創造價值,努力為美好事物所奮鬥的人,身上都散發著一種可貴且迷人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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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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