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光明的兩位民國“聖人”

Feb19

                     夢想光明的兩位民國“聖人”
                   作者:魏邦良
   夢想光明的兩位民國“聖人”胡適生前就被視為聖人。   台大畢業的陳之蕃夢想赴美留學,但連買機票的錢都沒有,胡適知道後,立即從美國給他寄來支票,圓了他的留學夢。陳之蕃後來在美鑽研物理學,成為大家。經濟條件有了轉機後,陳把支票寄還給了胡適,胡適給他寫了封回信。 之蕃兄:   謝謝你的信和支票。   其實你不應該這樣急於還此四百元。我借出的錢,從來不盼望收回,因為我知道我借出的錢總是“一本萬利”,永遠有利息在人間的。   陳之蕃接到此信後大為感動,說:“這是胡先生給我的最短的一封信,卻是使我最感動的一封信,如同乍登千仞之岡,你要振衣;忽臨萬裏之流,你要濯足。在這樣一位聖者的麵前,我自然而然地感到自己的汙濁。他借出的錢,從來不盼望收回,原因是:永遠有利息在人間……我每讀此信時,並不落淚,而是自己想洗個澡。我感覺自己汙濁,因為我從來沒有過這樣澄明的見解與這樣廣闊的心胸。”   在秘書胡頌平眼中,胡適也同樣讓人高山仰止。在胡適身邊工作一年多後,有一次胡頌平不覺對胡適說:“我讀《論語》,在先生身上得到了驗證。”胡適聽了這話,不覺一愣,然後慢慢說:“這大概是我多讀《論語》的影響。”   不過在胡適眼中,有一位朋友比他更有資格當聖人,此人即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所長高夢旦。   胡適曾說:“凡受過這個世界的新文化的震撼最大的人物,他們的人格,都可以上比一切時代的聖賢,不但沒有愧色,還往往超越前人。”胡適認為以下九人,其人格可以上比聖賢,名列第一的即為高夢旦,其餘幾位依次為:張元濟、蔡元培、吳稚暉、張伯苓、周詒春、李四光、翁文灝、薑蔣佐。   胡適熟讀《西遊記》《封神演義》等舊小說,文章中常常引用小說中的故事做譬喻,“取其人人能解,人人能大笑”。高夢旦對舊小說很生疏,不能領會胡適的用意,而高夢旦的九兄因為熟讀舊小說,對胡適所寫文章的妙處心領神會,讀到過癮處,忍不住給弟弟寫信誇獎胡適。   在信中,九兄誇胡適的文章梁任公之後數第一:文筆縱橫,一往無敵,威武不屈,膽略過人。九兄給胡適取了個稱號“龍膽公”--“取趙子龍一身都是膽之意”。   九兄還告訴高夢旦,他已向二侄、三侄推薦了胡適的文章,並以充滿惋惜的口吻對三侄說:“惜爾腹笥太儉,苟稍富有,當托十一叔(指高夢旦)為爾介紹於胡先生之門,以長爾學識。人貴自立,好為之,未晚也。”   高夢旦把這封信轉給胡適,說:“吾家有最守舊之老兄,忽然大恭維起胡先生。茲寄奉,以博一笑。”   胡適回信表達了他對高夢旦九兄的感謝,至於教導高家晚輩,胡適認為自己沒這個資格:“至於九令兄原信末段所說,我讀了幾乎汗下。君家自有聖人,何假外求。”   這裏提及的“聖人”,就是高夢旦。   胡適留美歸來在北大做教授時,求才若渴的高夢旦數次勸胡適辭去北大教職,出任商務印書館編輯部主任。他對胡適說:“我們那邊缺少一雙眼睛,我們盼望你來做我們的眼睛。”   高夢旦為何要讓賢於胡適?在一封信中,他透露了緣由:   “弟生平不作白話文,而對於白話文並不反對,蓋知非此不能普及也……此間編輯教科用書,本以普及教育為職誌,故不能不注重白話文,以期養成多數國民之智識,而弟既不能白話文,勢不足應時勢之需要,頗思求可自代者。有人盛稱胡氏之為人,初不敢過信,因與之往返,委托其校閱稿件,相知既久,相信較深,頗欲招致來滬,引以自代。”   盡管胡適知道“得著一個商務印書館,比得著什麽學校更重要”,但他一則自認資曆淺,另外,他也不願放棄北大的教職。那時的胡適鍾情學術,想在哲學研究方麵做一番事業,隻能一再謝絕高夢旦的好意。高夢旦不死心,就請胡適暑假期間去上海商務印書館“玩三個月,做我們的客人”,順便為印書館出謀劃策,指點迷津。   一九二一年七月,胡適冒著酷暑,從北京趕至上海。   高夢旦請胡適來當然不是“玩玩”而已,而是請這位因提倡白話文而享譽海內外的“中國文藝複興”之父來商務印書館調研考察、指導工作。那段時間,胡適和高夢旦朝夕相處,傾心交談:“高先生每天都把編譯所各部分的工作指示給我看,把所中的同事介紹和我談話。每天他家中送飯來,我若沒有外麵的約會,總是和他同吃午飯。”   暑假結束,胡適要回北京授課。商務印書館給胡適一千元錢作為暑期工作的報酬,胡適隻收下五百元,他說:“五百元夠這一個半月的花費了。我並不想做短工得錢。我不過一時高興來看看,使我知道商務的內容,增長一點見識,那就是我的酬報了。”   高夢旦六十歲生日時,胡適作了一首小詩祝賀:   很小的問題,可以立時辦到。   聖人立言救世,話不多不少。   一生夢想大光明,六十不知老。   這樣新鮮世界,多活幾年好。   從這首小詩可看出,胡適與高夢旦誌同道合,趣味相投。   高夢旦原名鳳謙,晚年自號“夢旦”,因為“‘夢旦’是在漫漫長夜裏想望晨光的到來,最足以表現他一生追求光明的理想”。   而胡適也是終生憧憬光明的人。胡適自稱乃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因為他的心中永遠揣著希望。胡適認為,西方人樂觀、有信心,所以才敢於夢想。受此影響,胡適留美後也非常看重夢想,曾說:“夢想做大事業,人或笑之,以為無益。其實不然。天下多少事業,皆起於一二人之夢想。今日大患在於無夢想之人耳。”   “很小的問題,可以立時辦到”是高夢旦朋友說的一句話。胡適很喜歡這句話,因為它“最能寫出他(高夢旦)的誌趣。他一生做的事,三十年編纂小學教科書,三十年提倡他的十三個月的曆法,三十年提倡簡筆字,提倡電報的改革,提倡度量衡的改革,都是他認為不難做到的小問題”。   高夢旦做事腳踏實地而不好高騖遠,他崇尚事實,主張實幹,“知道進步是一點一滴積聚成的,光明是一線一線慢慢來的”。這一點他和胡適也“英雄所見略同”。胡適信奉“自古成功在嚐試”,倡導一點一滴的努力,一尺一寸的收獲。   胡適最欣賞高夢旦的還是他做人“最慈祥”“最熱心”:“他那古板的外貌裏,藏著一顆最仁愛暖熱的心。在他的大家庭裏,他的兒子、女兒都說,‘吾父不僅是一個好父親,實兼一個友誼至篤的朋友。’”   高夢旦和兒子如同“兩個最知心的小朋友”,父子倆親密相處的一幕,讓幼年喪父的胡適既羨且妒。胡適甚至特意為此做了一首詩:   在我的老輩朋友之中,高夢旦先生要算是最無可指摘的了。   他的福建官話,我隻覺得嫵媚好聽。   他每晚大叫大喊地說夢話,我隻覺得是他的特別風致。   甚至於他愛打麻將,我也隻覺得他格外的近人情。   但是我有一件事,不能不怨他:   他和仲洽在這裏山上的時候,他們父子兩人時時對坐著,   用福州話背詩,背文章,作笑談,作長時間的深談,   像兩個最知心的小朋友一樣,   全不管他們旁邊還有兩個從小沒有父親的人,   望著他們,妒在心頭,淚在眼裏!   ——這一點不能不算是,高夢旦先生的罪狀了!   胡適小時缺少父愛,高夢旦父子之間的親昵神態自然令他羨慕也傷懷。胡適後來能那麽慈愛、那麽寬容地對待自己的兩個兒子,多少也受到高夢旦的影響。   我們知道,林紓因極力反對白話文而成為眾矢之的,可此人與高夢旦的兩位兄長關係極好,也是高夢旦非常尊敬的一位前輩。盡管如此,高夢旦還是冒著被痛斥的危險給林紓寫了一封信,為白話文張目,為胡適辯護。   信末,高夢旦坦言,這封信可能會讓對方怒不可遏,對此,他做了充分的準備:   “此書草就多日,未以付郵,且逆料足下未盡一紙,即當撕為萬段,故特打成三份:一以奉寄;一存小蔚處,備足下息怒時,就近更行取閱;一存此間,因弟作此書時,不免有負氣之言,欲俟氣平後,自取複閱也。”   但這封信尚未發出,林紓便來到了上海,和高夢旦“同遊雁蕩,相聚十餘日,談論甚久,無所芥蒂”。高夢旦因此覺得“先生胸無宿物,天性然也”,最終“不忍出此書,以傷其心”。   十三年後,高夢旦翻檢舊書時發現了這封信,當時林紓已去世十二載。他把這封信轉寄給了胡適。   顯然,這封信讓胡適大為感動,不是因為高夢旦在信中為自己開脫、辯護,而是因為高氏出於不忍之心,最終並沒有寄出這封可能會觸怒對方的略帶火藥味的信。   高夢旦曾告訴胡適,他之所以敬重胡適,是因為胡適能聽從母命,沒有背棄婚約。胡適問:“這一件事有什麽難能可貴之處嗎?”高夢旦說:“對你來說,這是一件大犧牲。”胡適不以為然:“我生平做的事,沒有一件比這件事更討便宜的了,有什麽大犧牲?”高夢旦更加不解:“何以最討便宜?”胡適娓娓道來:“當初我並不曾準備什麽犧牲,我不過心裏不忍傷幾個人的心罷了。假如我那時忍心毀約,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麽痛苦都難受。”頓了一下,胡適仿佛自我安慰地說:“其實我家庭裏並沒有什麽大過不去的地方。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會上對於此事的過分讚許,這種精神上的反應,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罵的,我也不曾求人讚許,我不過行吾心之所安罷了,而竟得這種意外的過分報酬,豈不是最便宜的事嗎?”   胡適坦言,對於舊婚約,他“始終沒有存毀約的念頭”,但也曾麵臨“危機一發”的時刻。   原來,胡適回國後,在結婚前想見一下江冬秀。胡適想,既然兩人即將結婚,親眼看一下新娘子應該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了。沒想到,他來到江冬秀家後,江冬秀竟躲到床上,放下了床帳。胡適對高夢旦說:“若當時自己拔腿就走,或到外麵客店去住,那關係就僵了。”胡適忍住內心的不快,一邊翻書一邊與其他人閑談。漸漸地,內心的不快一點一點消失了,因為胡適意識到,新娘婚前不願見新郎,並不是新娘的錯,而是舊家庭舊習慣之錯,既然如此,何必要爭這一時的麵子?倘若堅持要見江冬秀,就算對方勉強同意了,自己的麵子有了,人家的麵子何在呢?這樣一想,他心平氣和多了。   後來胡適得知,果然是因為舊家庭作梗,長輩們反對,江冬秀才被迫躲入帳中的。   胡適對高夢旦感慨:“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鬧翻。我至今回想,那時確是危機一發之時。我這十幾年的婚姻舊約,隻有這幾點鍾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與第二天早上的行為也不過是一個紳士應該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應付這樣一點小境地,我就該慚愧終身了。”   聽到這裏,高夢旦連連點頭,誇胡適對此事處理得當。   胡適之所以在高夢旦而非別人麵前,吐露他對自己婚姻的真實看法以及婚前那段鮮為人知的小插曲,也許因為在他看來,高夢旦和自己均具備一顆慈悲之心。隻有如此,對方才願意相信,自己接受舊式婚姻是出於“不忍”之心,才會認同這一看法:慈悲之懷、容忍之心有助於我們度過人生中那些不期而至的“危機一發”之時。   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胡適結束在上海的工作即將遠赴北京時說:“住上海三年半,今將遠行了,頗念念不忍去。最可念者是幾個好朋友,最不能忘者是高夢旦先生。”   正因為相知最深,分手時才會念念不忘。   胡適晚年曾說及自己的婚姻:“我們那個時代,現在的年輕人是不會了解的。我和我的太太訂婚之後,我們從未見過麵,一直到了結婚那天才見麵的。我有兩句詩:‘情願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有了“情願不自由”的寬厚容忍,就有了“也就自由了”的達觀釋然。   胡適晚年還和秘書談起高夢旦的一次遭遇:“高夢旦先生有一位最小的女兒,也是他最愛的女兒,她出國回來不久,因盲腸炎進醫院割治。那時割治盲腸炎已很穩定了,隻有萬分之一的危險。高小姐恰恰是萬分之一的危險,結果不救了。”   說到這裏,胡適加重了語氣,道:“高夢旦先生沒有說一句話。”   如果不是特別能容忍,高先生不會“沒有說一句話”。   或許,高夢旦和胡適能成為民國“聖人”,就是因為兩人都具備罕見的容忍精神。                 (段伯重摘自《曆史學家茶座》2012年第1輯) 這篇關於夢想光明的兩位民國“聖人”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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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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