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Nov25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一)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麵,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麵,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並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著良心說假話,閉著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於社會的世風和官場的腐敗程度。在中國,腐敗已是那麽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係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敗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鑒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製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隻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於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汙吏是不是這裏的“遠來稀客”?至於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麵,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湧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麵,也可能是出於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鑒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麽,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於,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前總書記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係。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裏,麵對腐敗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於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被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但現在,當司法不公侵害到我個人頭上的時候,還會有人來為我說話嗎?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二)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

  我是703班的***。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對於我們青少年而言,還是一些模糊的行為規則。個別人有時候觸犯了法律還毫不知情。有些犯罪的青少年為什麽犯了罪,罪在哪裏都還不清楚,就被關進了看守所。這些不知法不遵法,以至於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斷送了自己美好的未來的青少年,多麽可惜!我們應該對法律有強烈的意識。多看一些有關法律的書籍,知法、守法,用法律保護自己,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保護傘。法律是一扇窗,窗外是一片美好的天空;法律是一片天空,它孕育著無數純潔的心靈。

  中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麽事情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什麽事情也做不成。(www.)對國家,對社會而言,這個規矩就是法。不是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作為國家的公民和社會的成員,人人不僅要知曉法律,遵守法律更要維護法律。我們中學生是國家的小主人,同樣應該懂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做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的事情。隻有從小養成這個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朱子家訓》說:“居家戒爭,訟則終凶。”意思是說平時在家,別吵架,別打官司,爭訟是不和睦的。我想,大家和睦相處,不吵架,不常打官司,這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個別人,一麵打著守法的旗號,一麵卻在做損人利己的事情,有時拿出他的“法律依據”。我開始疑惑了!我開始問自己:法律到底是什麽?建設和諧社會,法律有多大作用?

  “勿以惡小而為之”三國時期的劉備常常這樣告勉自己的兒子。“勿以惡小而為之”也是我們青少年做人的名言警句。因為“惡小而為之”發展下去,就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我們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是明天的建設者。我們不僅要學好現代文化科學知識,鍛煉好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更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守法是我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我們健康成長的保護神。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行動起來!做一個知法,守法,護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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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11月25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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