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宣言讀後感

Sep09

  獨立宣言讀後感(一)

  和所有善於鼓動人心的政客一樣,托馬斯·傑弗遜起草的這份宣言從言語上看就不是一份僅僅要讓人們拿來讀的文件,在那些充滿傲氣和戰鬥精神的字裏行間,他分明的鼓動人們:拿起武器,然後為美好未來而戰!如果先不管後來各種別有用心的人們為《獨立宣言》加上的各種“劃時代意義”,我們就不難發現,在費城簽訂的這份宣言就是要宣布北美洲十三塊英屬殖民地脫英獨立而已。其他的“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都是為要獨立而找來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我認為這個事實也是“不證自明”的。

  獨立,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投入生命去努力的事,畢竟因為英國議會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從宣言中我們知道英國議會在北美洲的土地上實行了“在最野蠻時代都難以找到先例”獨裁暴政,然而我們要懷疑,懷疑難道北美的殖民者遭受到的獨裁暴政比他們施加在印第安人身上的獨裁暴政,比他們施加在非洲人民身上的獨裁暴政要更加難以忍受麽?不會。他們隻是不想讓他們的英國弟兄把無理的管轄權拓展到他們那裏。事實上,由於同種同宗的原因,英國議會不會對北美的殖民者進行等同於其他殖民地的掠奪。但是對深受啟蒙思想影響,在英國過慣了自由生活的北美殖民者來說,哪怕是一點點的不公正都是他們無法忍受的。所以當英國議會對殖民地不斷征稅,卻拒絕殖民地的代表進入議會時,他們反抗了。

  這樣的反抗當然是正義的,為日後千千萬萬的被殖民者追求生存和自由的鬥爭做出了表率。但是必須看清楚的是,他們宣言中的無限大義鬥爭遠沒有達到人類解放和民主共和的高度。當時幾乎所有第一次讀到獨立宣言的人都會問到:“為什麽在這一份卓越的關於人權平等的宣言中,唯獨對奴隸貿易隻字不提?”這是一個很尷尬的問題,美國的幾個建國之父恐怕也會因此蒙羞。當時就有評論家批評他們各懷鬼胎,比如托馬斯·傑弗遜在主張人權平等的同時暗地裏卻卻還在進行奴隸貿易。或許人們大都不願相信一個讚成奴隸製的人,怎麽可能以如此的灼熱的激情和雄辯的才華寫出關於人權平等的宣言和民主共和國的承諾,所以又有一種說法是,傑弗遜在《獨立宣言》的原本裏譴責了奴隸製和奴隸買賣,但是在大陸會議審核的時候被刪掉了。不論怎麽樣,有一個事實是明明白白的,那就是殖民者從未對人權平等和民主共和達成過一致意見,他們自然而然的把被統治者排除在他們的“自由”之外。

  《獨立宣言》真正的光榮首先在於它引導人民解決了獨立這個主要的矛盾,美國人之後一直努力在填補宣言之所謂理想和美國現實之間令人心痛的鴻溝,經過林肯,馬丁·路德金等人的犧牲才逐漸實現了真正自由和民主。


  獨立宣言讀後感(二)

  1774年7月4日,震驚人類的偉大宣言—《獨立宣言》改變了世界的步伐及格局,獨立宣言是一份於由托馬斯·傑弗遜(1743——1826)起草,並由其它13個殖民地代表簽署的最初聲明北美十三個殖民地擺脫英國的殖民統治的文件。

  文件分三部分,首先論述了至今仍然正確的論點:人人生來是平等的,闡明政治哲學——民主與自由的哲學,內容深刻動人。(奮鬥。

  一、自由

  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所扞衛的Liberty(自由),一般認為指的都是IndividualFreedom,即個人自由。美國憲法的前十條被稱為權利法案(The Billof Rights),它保證美國的每一個“個人”最基本的權利不受侵犯。美國人特別重視個人自由的價值。在他們看來,如果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他就是自由的。自由是個人應有的權利。人人都應該有受教育的自由,參加選舉的自由,對國家大事和選擇配偶的自由,還有信仰宗教和皈依宗教的自由等等。近年來,美國校園和公共場所所發生的多起槍殺事件仍未能使多數美國人放棄這樣一個共識: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好惡決定是否擁有武器。擁有武器是一個不可剝奪的自由。

  但是,與自由相對的代價就是機自立或獨立。美國人認為美意個人必須學會自立,否則就會冒失去自由的危險。這意味著盡早地從父母出獲得經濟和情感上的獨立。照顧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被所有各年齡段的美國人視為理所當然。一般的美國年輕人到16歲左右就進入了自立或者半自立狀態,什麽都幹,刷盤子、除草、看小孩、送報、裝卸,非常吃苦耐勞。原因何在?因為美國人注重個人意願、個人生活和個人幸福,因此個人奮鬥和獨立也就隨之而天經地義了。同時整個社會從法律到人們的習慣,都高度看重個人的生命、個人的幸福、個人的醫院和個人的意誌,把個人一直的自由和個人的奮鬥看得高於一切。

  二、平等

  正如《獨立宣言》中所宣稱,“人人生而平等”,美國人信奉“天賦人權”說。美國人的平等觀表現在各個方麵。在生活中,他們認為在大自然麵前,人人有生存權利,隻要有能力,誰都可以獲得自然財富;在政治上,他們主張投票箱麵前人人平等,即人人都有選舉權;在教育上,資產階級進步思想家提倡人人有受教育的機會;在宗教方麵,美國人認為人人有信仰宗教的權利,隻要是新教徒,不需要任何神職人員作中介,都可以與上帝相通。美國人把生命視為一場通向成功的競賽,平等意味著每個人都應有平等的機會參賽和獲勝,這確保了這場競賽的公平性。機會的平等使出身低微的人有望進入較高的社會階層。美國著名的第16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出身貧寒、未受過正規學校教育、自學成才、自我奮鬥、成為律師、當選總統。

  同時我們也必須認識到美國人所以有較普遍的平等觀是美國特殊曆史條件的產物:(1)美國是沒有封建製度的國家。一般來說,等級觀念比較淡薄,在早期,多數為中下層階級,階級界限不十分明顯。(2)美國是新開辟的國家,在創業之初,幾乎所有美國人除了力量和一直都一無所有,所有的人都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因此承襲來的權利就顯得無從輕重。

  三、民主

  美國有著悠久的資產階級民主傳統。早在《獨立宣言》之前,1620年“五月花號”的清教徒在登陸前就製定了“五月花公約”。立約者訂立了法律、規章和條例,規定大家必須共同遵守。“五月花”公約是人民主權的萌芽。後來隨著《獨立宣言》的通過,曆經近代和現代,資產階級民主共和製度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獨立宣言》所倡導的民主思想今天依然是美國政府的執政理念中的基礎和重心。正是由於“政府的正當權利來自於被統治者的同意”,而憲法又是公眾意誌的集中體現,所以在美國,政府的一切行動都要受到基本法——憲法的限製與製約。如果政府濫用權利,那麽政府就像普通百姓一樣,要受到懲罰。在近現代史中,不少美國人就是依據這一原則把政府告上法庭並取得了訴訟的勝利。著名的一個按理就是《紐約時報》訴尼克鬆政府案。尼克鬆政府因禁止《紐約時報》公開報道被泄露的越南戰爭的聯邦文件而被送上被告席。法庭審理後認為政府無權限製媒體公開報道已掌握的事實。案件以《紐約時報》的勝訴而告終。

  四、隱私權

  美國人主張個人自由。這種自我意識反映在生活中就是強調隱私權。美國人對隱私權的強烈要求,使美國在憲法中把它列為公民不可侵犯的權利。隱私涉及的範圍十分廣泛,包括諸如家庭、財產、婚戀、朋友、經曆、收入等個人情況,甚至連個人的年齡、住址、身體狀況也包括在內。兩個中國人初次見麵可以詢問彼此的年齡、收入、婚姻等,但如果是兩個美國人無論關係多麽密切,也不會主動詢問這些情況。否則會被人認為是十分粗魯和沒有修養。同時我們也不難發現,個人的隱私權與社會大眾的利益發生矛盾時,法律保護的首先是大眾的利益,其次才是個人的隱私權。在美國的部分人,即各級政府官員,在某些事情上對他們服務的大眾來說卻沒有隱私。眾所周知,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自從競選總統到入住白宮,他年輕時逃避服兵役的情況,當阿肯色州的州長時的緋聞,經營公司是偷漏稅的嫌疑一直被傳媒炒得沸沸揚揚,使他傷透了腦筋,不得安寧。可見,為了維護社會大眾的利益,政府官員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必須公開自己的隱私。,因為這是一個特殊的階層,對他們實行法律限製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人們卻不能以維護公眾利益為借口去侵犯普通老百姓的隱私權,法律對此有十分明確的界定。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獨立宣言》中這段最著名的話,是美國當今文化的最好體現,它反映了美國文化的精髓:自由、平等、民主和尊重隱私。這也正是全世界值得學習和借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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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9月09日,歸檔到目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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