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績效考評實施細則

Jan05
  一、考評原則:

  公開、公正、公平。

  二、考評流程:

  每月5日進行。各部門員工由部門經理負責考評,部門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負責考評,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負責考評。

  三、考評方法:

  按考評5項內容計分,95分以上為優,94~80為良,79~60為中,60分以下為差。

  四、獎懲條例:

  1、獎勵:

  凡符合以下條例之一者,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⑴季平均考評分值在95分以上者;

  ⑵工作業績突出,對公司業務有重大貢獻者;

  ⑶工作積極主動、團結互助,受到好評者;

  ⑷對工程項目存在的隱患或不合理及時采取措施,避免經濟損失者;

  ⑸對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有一定經濟效益者;

  ⑹合理控製各項費用支出,防止“跑、冒、滴、漏”,有顯著成績者;

  ⑺保護公司財產(設備、資金、資料、聲譽等),見義勇為者。

  獎勵方法分為:口頭表揚、書麵表揚、經濟獎勵。

  2、處罰條例:

  出現以下情況,由部門經理上報主管領導,酌情處理;

  ⑴季平均考評分低於80分,每低一分扣季度獎金額德一個百分點(即季度獎金額÷100)季平均考評分低於60分,調崗或解聘;

  ⑵無故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5元,二次扣發當月工資10元,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無故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10元,二次扣發當月工資20元,累計早退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⑶對外不遵紀守法、對內不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製度;

  ⑷製造事端、破壞團結、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

  ⑸工作中不顧及公司聲譽,言行惡劣,給公司造成損失;

  ⑹私自或指使他人塗改、銷毀、偽造原始憑證或資料,影響公司利益; 這篇關於公司績效考評實施細則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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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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