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意見

Jan05
  關於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意見

  2004年各級黨委、政府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推進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同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各項業務工作統一考慮,統一部署,緊緊抓住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這個龍頭,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瑪黨發(2004)14號文件精神,為明確公安局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職責,分別由局黨委一把手與每一個支部的書記進行了黨風廉政責任製的簽約。為進一步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全麵貫徹落實,使公安局黨委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增強反腐敗鬥爭的合力,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特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認識,強化廉政責任主體意識,形成上下齊抓共管的新局麵

  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各級黨委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是堅持從嚴治黨方針,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的重要製度保證。局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提高對反腐敗的認識,增強執政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認真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切實履行各自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職責。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重點要解決好三個方麵的問題:

  1、明確廉政建設簽約主體意識,強化“一崗雙責”意識。作為責任主體是否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貫徹落實具有決定性作用,也直接影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成效。局黨委班子和中層領導班幹部要強化“一崗雙責”意識,把管事與管人、抓業務工作與抓黨風廉政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全麵責任。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就是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增強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感,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麵,促使黨風政風好轉,以此推動社會風氣的好轉,推動生產力的發展,推進三個文明建設。黨政一把手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單位和分管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麵的領導責任。第一責任人不僅要抓好經濟建設、業務工作,不僅要廉潔自律,而且還要抓好分管範圍的黨風廉政建設。要通過強化一把手的責任意識,從“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 這篇關於關於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意見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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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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