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構建農村黨建長效機製

Jan05
  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為黨在農村的戰鬥堡壘,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黨執政的重要基礎。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基礎組織建設,使基層黨組織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這既是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的根本任務和重要職責,也是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選擇。近年來,縣委牢固樹立起“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大事、要事、是牽一發而動全局的事”的工作理念,以夯實農村基層黨組織執政基礎、提高執政能力為目標,以解決“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章理事”為工作重點,精心安排,強化措施、完善機製,下大力抓農村黨建工作,實現了“能管好事”、“能辦成事”、“能真理事”的農村黨建工作新格局,在全縣上下構建起促進農村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黨建工作新機製。

  一、圍繞“有人管事、能管好事”,建立用人機製

  新形勢下黨在農村的一係列方針政策,對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適應新形勢、完成新任務、實現新突破,必須建立一支政治過硬、思想過硬、作風過硬、素質過硬的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實現有人管事,能管好事,真正實現好、維護好、落實好農民群眾的利益。在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上,我縣本著“選好、教會、管住、用活”的工作方針,不斷完善用人機製,實現了幹部隊伍的風正、氣順、心齊。

  1、拓寬思路,選準用好。“農民要致富,關鍵在支部”、“支部叫得響,關鍵在班長”。建好班子,選好支書,是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影響力的關鍵,也是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在農村的執政能力的重要因素。工作中,按照選準人、選好人、選能人的標準,開闊選人視野,拓寬用人渠道,打破界限,廣開門路,因地製宜,因村施策,建立起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製。一是認真堅持“兩推一選”、“兩推直選”的辦法,不斷擴大黨內民主,公開選拔政治素質高、群眾威信高、帶頭致富能力強、帶領群眾共同富裕能力強的“雙高雙強型”黨員進入村黨支部。二是不斷完善回請、下派的辦法。對村班子老化、弱化、無人管事、管不成事的村莊,通過回請在外工作的人回村任職,從鄉鎮下派有經驗的脫產幹部進村任職的方式,帶動村班子,培養新人。三是積極探索選派、兼任的用人方法。對於無人可選,選不出人的村莊,在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通過公開考選的方式,在全縣範圍公開選拔村支部書記。通過建立聯村黨總支,從強村選人兼職弱村支部書記。通過幾種方式,有效解決解決“怎樣選人、如何選準人”的問題。 這篇關於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構建農村黨建長效機製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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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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