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

Jan05
  一個,在縣報幹了十年,他仍然是個。五年前報社精簡人員,他以失敗者的身份應聘到省城的一家媒體工作,隻是三年,他便成了部主任。

  有不同的版本解釋他的“發跡”,其中有一種最可信。在縣報,如果出了差錯,錯一個字扣3元,事實性差錯扣5元,即使把領導職務排錯,最多隻扣50元。但在省報錯一個字扣50元,事實性差錯扣300元,如果出現領導職務排錯,那麽就不是用錢可以懲罰的了。

  在省報擔任的兩年,他被扣了2000多元,都是些小差錯。兩年前,他在排一則通稿的時候,不知是“粘貼”時出錯,還是排版出錯,一則十分重要的新聞中少了一個領導人的名字。報紙第二天發行後,政府部門就把電話打到了老總那。

  老總立刻把他召到報社,然後是一陣臭罵。接著,政府宣傳部門對他本人出示了警告通知。在巨大的壓力下,他沒有倒下。在此後的新聞過程中,他再也沒有出現差錯了。據他本人說,隻要在新聞中一遭遇名字,他的雙手就要冒汗,一直到現在。

  而提拔他擔任主任一職的原因是,編委會認為他受到了報社創刊以來最嚴重的警告,而一個人能夠承受這樣大的壓力,非常可貴。

  很顯然,他是從這次警告中得以涅槃的。假如沒有這一次懲罰,他可能仍然繼續著那些不大不小的錯誤。許多時候,一個人如果沒有受到過懲罰,那麽他的性格就會缺少一種叫做堅強的基因。在一個人的一生中,鼓勵和懲罰是兩種不同的手段,有時候,懲罰要比鼓勵更有效。譬如小麥在開春前把它打折伏在地上,再挺直後,其枝稈就更粗壯,在麥穗成熟後就不易被風刮倒。棗樹如果不結果,有經驗的老農就會用柴刀使勁砍,來年肯定果實滿枝。自然界中的許多現象都寓示著懲罰的力量。

  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個人的成功並不是無緣無故的,總是伴隨著大大小小的懲罰。當他們衣著光鮮,氣宇軒昂,以成功者的姿態出現在你麵前時,其實你不必嫉妒,他們付出的比你多,承受的也比你多。 () 這篇關於懲罰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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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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