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月賺8萬的勵誌計劃是種錯位的人生激勵

Aug22

  每月賺8.4萬;每天賺2800元,每天隻能用30-50元車費,一定要節約,不能大手大腳,給我弟買一輛車13號,江北石門派出所抓獲一名入室盜竊的小偷,令民警驚奇的是,在他的出租屋牆上,赫然發現了小偷的勵誌工作計劃,名為《2015年賺一百萬目標計劃》。

  看到小偷的勵誌工作計劃讓筆者再一次感歎,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隻有你想不到沒有你看不到,連小偷都有計劃了,還是這麽的勵誌,讓那些沒有計劃的人簡直是想找個地洞鑽進去,這樣遠大的理想,還真心不錯。

  初看這個新聞的時候,筆者覺得很戲劇,但是笑過以後卻是一種傷痛,這樣的理想很高大,尤其是其一定要節約的背後還有希望建希望小學的計劃,這的確是很勵誌的,可這勵誌得不自然的就是這個小偷身份。

  理想的實現在於行動,看起來這個小偷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卻采用偷盜的方式來完成這高大上的計劃,就讓我們有些難過了,這是一種跑偏的勵誌,更是一種錯位的人生激勵。

  目標我們也可以說是一種畫餅,這是一種動力,也是一種完善自我的激勵方式,但是小偷通過這樣的工作計劃來激勵自己盜竊,這顯然是行動上的錯誤,更是人生觀、價值觀的錯位。

  魯迅先生有句名言:搗鬼有術,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來無有,這就是說一個人設定的目標需要心正,才能身正,行正,這樣才不會被人戳脊梁骨,才能挺胸抬頭做人。

  勵誌計劃是好事,但是行動上也需要用對方式,以坑蒙拐騙盜竊等逾越法律底線的方式來完成這個計劃,即便成功了也是失敗的,終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別用錯誤的方式去完成人生的計劃,一開始就是錯的,早已經注定了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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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8月22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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