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Feb19
人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擔各種責任,小至對家庭、親戚、朋友,大至對國家和社會。這些責任多半是應該承擔的。此外,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便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每個人在世上都隻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這惟一的人生虛度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他。認識到這一點,對自己的人生怎麽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在某種意義上,人世間各種其它的責任都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惟有對自己的人生的責任,每個人都隻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絲毫依靠不了別人。
  
  不止於此,我還要說,對自己人生的責任心是其餘一切責任心的根源。惟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發,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正如歌德所說:“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因為這種愛,所以負責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的一種實現,就能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相反,一個不愛人生的人怎麽會愛他人和事業?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麽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這樣的人往往是把責任看作強加給他的負擔,看作個人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一個不知對自己的人生負有什麽責任的人,甚至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麽。有一位小姐向托爾斯泰請教,為了盡到對人類的責任,她應該做些什麽,托爾斯泰聽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們為之受苦的巨大災難就在於沒有自己的信念,卻偏要做出按照某種信念生活的樣子。當然,這樣的信念隻能是空洞的。更常見的情況是,許多人對責任的關係確實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由於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譬如說,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嚐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拚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著。由於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麽,在責任問題上也就是盲目的了。
  
  所以,人活在世上,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麽。一個人認清了他在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並且在認真地做著這些事情,他就會獲得一種內在的平靜和充實。他知道自己的責任所在,因而關於責任的種種虛假觀念都不能使他動搖了。我還相信,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麽,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係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
  
  作者:周國平 這篇關於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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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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